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对赤峰远通硅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硅藻新材料产业开发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事项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赤峰远通硅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硅藻新材料产业开发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征收土地事项概况:本项目用地权属为元宝山林场。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亩,建设年产30000吨高纯硅藻生产线一条,主要产品医药级硅藻助滤剂5000吨,硅藻填料10000吨,食品级硅藻助滤剂15000吨。建设内容主要有原料储运、酸浸、烘干、包装,成品储运等系统,同时建设安全消防、环保、风水电气等公辅配套设施, 配套建筑物4座, 包括泵房、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办公楼等,总建筑面积16837平方。
4.项目建设期: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5.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0000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10000万元。
二、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收土地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面谈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三、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立杰 联系电话:0476-3535676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晨光二期东门,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