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号至2025年12月24号
联系电话:0476-3515339
联系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北环北环农委综合楼
赤峰市元宝山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11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