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与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在赤峰市元宝山区自然资源局指导下,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产业园07单元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完成规划编制,现已完成初步成果。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现对《规划》初步成果进行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与城镇开发边界保持一致,具体范围北至规划一路、南至厂区环路(南),西至厂区环路(西),东至平元一级路,总面积约81.74公顷。
二、主导功能
元宝山产业园07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编号150403-50-027,单元主导功能为物流仓储,主要为元宝山产业园提供物流仓储配套服务。
三、开发强度与控制规模
单元规划范围81.74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1.74公顷,总建筑面积为449414.4平方米。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主要由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留白用地。其中,仓储用地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50.49%,工业用地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5.43%,交通运输用地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5.09%,商业服务业用地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19%,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17%,留白用地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62%。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81.74公顷。
四、建筑密度控制与建筑限高控制
元宝山产业园07单元,建筑密度控制二类工业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的建筑密度控制大于等于40%,规划商务用地、商业用地的建筑密度控制小于等于40%,社会停车场用地的建筑密度控制小于等于5%。建筑限高控制:地块07-04-02、07-02-02和07-07-02建筑高度控制不高于30米,地块07-01-02、07-01-03、07-01-04、07-04-01、07-02-01、07-03-02、07-03-01、07-03-03、07-05-01、07-05-02、07-05-03、07-05-04、07-05-06、07-06-01、07-06-02、07-06-03 建筑高度控制不高于20米。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对《规划》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提交。
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0日起至3月11日,共30天
公示网址:www.ybs.gov.cn
电子邮箱:ybsqzrzyjgh@163.com
邮寄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电话:0476-3509923
附件: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产业园07单元详细规划公示稿.pdf
赤峰市元宝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0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