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对元宝山产业园西大地片区电力基础设施整合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事项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元宝山产业园西大地片区电力基础设施整合改造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项目用地情况:本项目共需用地2207.12 m2,涉及权属为八家村农民集体所有392.39 m2,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区633.02m2,马架子村农民集体所有8.04 m2,木头沟村农民集体所有14.19 m2,王家店村农民集体所有77.7 m2,玉皇村农民集体所有1021.01 m2,元宝山区交通60.77 m2。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将西大地9.43千米电力线路进行迁改,共迁改66kV线路全长6.23千米,220kV线路长度3.2千米及配套钢管杆,杆基础,导线,地线等。
4.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
5.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面谈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三、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立杰 联系电话:18847620433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晨光二期东门,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476-353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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