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同辉盛杨商贸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名单附后):
内蒙古同辉盛杨商贸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名单附后)因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我局于2026年5月25日依法对该22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赤元市监处罚〔2026〕018号)。
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查无下落,本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处罚决定书2.doc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