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部署,准确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纵深开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压实师德师风建设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坚决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有力净化教育行风。
二、范围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重点任务
认真对照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实施办法》,按照《赤峰市2024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梳理查摆教师队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一)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二)将课堂等校内场所当作引流秀场,侵犯学生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通过课堂、学校引流牟利的。
(三)课上不认真讲授、课后组织学生开展有偿补课,或私下组织、要求、诱导、逼迫学生参加自己举办的有偿补课,或推荐、组织、要求、诱导、逼迫学生参加他人举办的有偿补课等行为。
(四)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或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获取利益等行为。
(五)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让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教师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等行为。
(六)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学生考试、考核评价、排座位、担任班干部、评优评奖及其他给予特殊照顾的宴请,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七)体罚学生,或以虐待、侮辱、歧视、讽刺、挖苦、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强迫、变相强迫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等行为。
(八)违反社会伦理道德,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各校迅速传达学习我区2024年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照上级政策要求及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制定本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健全师德师风组织领导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机制。
2.公开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开教育局及本校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核查举报线索,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发放调查问卷。通过调查问卷全面排查教师师德违规行为。对发现存在师德违规行为的教师,立即责令停止,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对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适当从轻处分;对隐瞒不报或顶风违纪继续从事师德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校要紧紧围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抽调人员成立专班,与师德师风领导机构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1.召开家长座谈会。适时召开家长座谈会,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针对各类问题线索,采取全面摸排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见事见效。
2.明查暗访。紧盯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节点,深入校外培训机构、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明察暗访教师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对校内多发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彻底整治。
(三)教育改进阶段(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
1.暑假前召开一次师德警示教育大会,把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结合区内、校内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情况作为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表现。
2.暑假期间强化师德师风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及元宝山区出台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政策进行专题学习培训,使每位教师切实把握师德规范的内容,并努力践行相关要求。
3.开学初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宣教会议,总结近年来教育系统,特别是本校受表彰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优秀案例,用身边的榜样影响广大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1.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2.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师德治理水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形成教育系统整治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3.10月1日前,各校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纸质版报区教育局人事股303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作为回应群众关切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采取有力措施,补齐工作短板,积极推进各阶段各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务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建立问题台账。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实的师德师风问题,要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将相关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四)严肃责任追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师德违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师德师风问题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重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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