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寒假将至,又是春节、全国两会、“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切实加强假期前后校园师生的安全稳定,防范各级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市教育局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维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制度,增强忧患意识、绷紧安全之弦,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动员教职员工齐抓共管,确保寒假、春节、两会、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二、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要严格按照《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消防系列文件要求,教育师生增强自身防火和用电安全意识,在火灾情况下如何自救、自护等常识。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包括电线管路老化、使用大功率电器、未清理易燃物品、关闭疏散设施、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火电焊气焊(动火作业前须报备)、师生校内吸烟等易发火灾隐患,确保学校安全。
三、房舍隐患排查整治
针对黑龙江发生的两起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要在假期前对学校宿舍、教室、体育馆、危化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施工现场及大跨度大空间房屋全面排查整治并建立整改台账,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上报整改进度,在整改期间要对有隐患的房屋进行锁闭管理。
四、厨房电气安全监管
使用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及燃气的学校,要每天按时检查阀门、流量控制装置等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要求供气企业派人定期入校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学校要留存检验报告存档。学校要监督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不得私自操作使用;厨房使用电器的学校,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及时关闭电源。
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学校要及时监测学生心理动态,对单亲、离异、留守、重组等家庭学生多一些关心,建立“一人一档”。对行为及心理异常学生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发挥心理咨询室作用疏解学生情绪。有强烈异常倾向的,要立即告知监护人,劝其就医治疗。
六、信访事件及时稳控
关注各类矛盾纠纷,对信访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的学校要及时化解。要对重点人群,群体性影响面大的不稳定因素安排布署整顿措施,对有信访苗头的人员设置专人稳控,有上访苗头及时上报并第一时间稳控,预防发生上访及越级访现象。
七、严防违规违法犯罪
(一)严禁参与电信诈骗。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持续开展预防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通知》要求,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对学生进行反诈教育,讲清楚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达到宣传教育目的。
(二)开展预防欺凌教育。按照《元宝山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及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的通知》(元教发(2023)161号)通知要求,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加强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讲明实施欺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开展欺凌专项排查,预防学生寒假期间在校外发生霸凌、斗殴等违法事件。
(三)遵纪守法健康娱乐。教育教职工和学生假期要健康娱乐,坚决杜绝黄赌毒及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提醒教师不过度饮酒,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违章不超载;教育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禁止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四) 严禁体罚变相体罚。要加强教师师德行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杜决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
八、强化寒假安全教育
(一)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师生假期交通安全教育,告知家长监管好孩子日常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生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乘坐电瓶车、摩托车要佩戴头盔。强化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不违规骑车上路,不做危险游戏。
(二)预防煤气中毒事故。要确保冬季采暖设备运转正常,加强对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不违规操作,切实保障师生温暖过冬。对采用燃煤取暖、做饭的学生家庭,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教育,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三)预防冰冻灾害事故。健全风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准备。教育师生及时关注天气变化,风雪冰冻天气尽量少出行,加强御寒保暖;不到冰面滑冰、玩耍,防止意外伤害及冰面溺水事故。
(四)燃放烟花爆竹教育。教育学生烟花爆竹必须在家长带领指导下燃放,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伤害。教育学生禁止把烟花爆竹投放到下水井、地窖等密封空间里燃放,防止发生爆炸事故。提醒师生燃放后要及时处理燃火点,防止发生火灾。
(五)强化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师生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要合理膳食,规律饮食,不暴饮暴食。
(六)旅游安全提醒教育。教育师生出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乘坐无证无照车辆出行。提醒学生出行在外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紧随家长左右,同时注意乘车系好安全带。
九、辖区民办学校管理
各民办教育管理校要加强辖区民办学校日常监管,监督、指导各民办学校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防盗、消防等工作。各校要定期对辖区民办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各管理校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各民办学校)
十、加强校园值班值守
(一)加强值班值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值宿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离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替班等现象。要加强监督,禁止值班值宿人员饮酒后上岗。
(二)畅通信息渠道。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熟悉报送制度,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局安监办将不定期地抽查假期学校值班值宿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单位把寒假值班表一式三份,于1月8日前报局办公室及安监办各一份,张贴在学校警务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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