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对象 |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中心 | ||
| 服务事项 | 为落实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完成年度教学任务,合理安排师生寒假学习生活,就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进行通知安排。 一、严格执行时间安排 二、落实落细“双减”政策 三、关爱特殊群体学生 四、做好家校沟通工作 五、开展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六、倡导开展师生假期读书活动 七、强化安全教育局管理 八、加强民办教育监管 | ||
| 承办部门 | 普教股 | ||
| 受理时间 | 2025-12-03 10:35 | 办结时间 | 2025-12-03 10:45 |
| 办理结果 | 完成 |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25-12-03 10:45 | ||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