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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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元宝山区依漫美甲美睫店(李懿曼)
处罚事项
购进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处罚结果
罚款5000元,没收4盒麻膏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5 09: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元市监处罚(2025)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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