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明确标志的场所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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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元宝山区麦田烘焙坊(靳悦)
处罚事项
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明确标志的场所
处罚结果
警告,没收精制猪油小半桶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6 09: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元市监处罚(2025)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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