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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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建昌营卫生院
处罚事项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处罚结果
罚款1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44.34元,没收鹿角胶354克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08 09: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元市监处罚(2025)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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