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09:30
分享:
X
行政相对人
元宝山区姜跃珍诊所(姜跃珍)
处罚事项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处罚结果
罚款12000元,没收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3支、牛黄解毒片3盒、阿托伐他汀钙片1盒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7 09: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元市监处罚(2025)267号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蒙ICP备19002512号-2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030014
地址:元宝山区政数局四楼
联系方式:0476-3512681(政府办公室)
0476-3518200(政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