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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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会议时间 2025-11-17 11:27
议定事项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和《赤峰市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招聘公益性岗位名称、数量、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招聘办公室文员3名,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小五家乡司法所、风水沟司法所、西露天司法所各1人 三、其他招聘条件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3人。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4楼402室或404室)。 联系人:张庆祝、李美亭,联系电话5850272,5850682 五、用工形式、待遇标准 1.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 2.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2200元/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 2025年11月17日
工作进展情况
完成时限 2025-11-17 11:30 是否完成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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