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名称 | 关于将张利发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 ||
| 会议时间 | 2025-07-08 10:00 | ||
| 议定事项内容 |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张利发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张利发,性别男,汉族,本科文化,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1993年12月4日出生,201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元宝山区司法局办公室科员。该同志于2019年2月8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12月1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黄舒泽同志、付梦琪同志。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2025年7月8日推荐,推荐张利发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经支部委员会2025年7月8日讨论,确定张利发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指定入党介绍人为黄舒泽同志、付梦琪同志。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监督电话:0476-5856990。 特此公示。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 | ||
| 工作进展情况 | |||
| 完成时限 | 2025-07-14 10:00 | 是否完成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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