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规划许可在元宝山镇中兴路大市场北一号厅违规建设彩钢棚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23 10:30
分享:
X
行政相对人
陈红力
处罚事项
未取得规划许可在元宝山镇中兴路大市场北一号厅违规建设彩钢棚
处罚结果
1.拆除在元宝山镇中兴路大市场北一号厅违建的52.28平方米的彩钢棚;2.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共计2248.00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3 10: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元自然资罚字〔2025〕第6号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蒙ICP备19002512号-2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030014
地址:元宝山区政数局四楼
联系方式:0476-3512681(政府办公室)
0476-3518200(政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