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外挂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负责人:王宏立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单位地址: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
联系电话:0476-3511094
邮政编码:024076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资本资产管理、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财政决算。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投资基金区政府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
(五)贯彻落实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按规定权限落实申报地方税减免和税率调整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贯彻落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协调系区国库业务。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以及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协助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三)负责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措施,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四)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固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十五)监管全区企业的国有资产。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固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
(十八)负责开展全区金融形势分析。牵头研究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方案,做好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开展金融对外交流合作。
(十九)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承担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推动地方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协同开展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二十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17个行政职能股室、1个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行政职能股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综合文稿起草、文电会务、信息宣传、舆情应对、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信访接待、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3楼305室
联系电话:0476-3511094
2.预算股。拟订落实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全区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等工作。组织全区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承担财政转移性支付和年终结算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承担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区域发展财政管理相关工作。分析预测全区财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办法。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3楼304室
联系电话:0476-3510005
3.国库股。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区预算资金收支总会计核算。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编制并汇总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承担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管理收费目录清单,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稽查和征管,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等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各类银行账户的开设、管理与会计核算,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进行审批。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3楼306室
联系电话:0476-3510235
4.金融和债务管理股。承担金融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承担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研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报告等相关制度。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拟订农牧业保险相关财政财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外贷款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筛选、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承担国外贷款的转贷、采购、偿还及相关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国债资金、外国政府性贷款等债务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等相关工作 。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2楼204室
联系电话:0476-3523515
5.行政政法股。承担党政群(含政法机关)、街道及相关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拟订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相关部门(单位)的预决算管理,协助其进行财政支持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牵头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管理有关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核定及配备使用管理,负责监督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置。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4楼407室
联系电话:0476-3510446
6.教育文化股。承担宣传、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资金。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费附加等资金的支出预算。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2楼207室
联系电话:0476-3512372
7.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交通、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资金。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城镇和农村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2楼212室
联系电话:0476-3517168
8.经贸科技股。承担商贸、口岸、工业信息化、科技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4楼403室
联系电话:0476-3510168
9.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资金。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2楼212室
联系电话:0476-3515655
10.农牧股。承担农牧、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农业信贷方面担保、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负责指导镇乡财政建设工作,承担“一事一议”项目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4楼413室
联系电话:0476-3520488
11.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4楼 409室
联系电话:0476-3517909
12.会计股。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全区会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指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督检查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协助有关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负责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政政策法规的建议,组织财政普法,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落实地方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提出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按规定权限落实申报地方税减免和税率调整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管理收费目录清单,承担非营利组织等免税工作。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4楼405室
联系电话:0476-3510823
13.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股。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对各预算部门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财会监督工作。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4楼406室
联系电话:0476-3510440
14.政府采购股。拟订政府采购规定和办法,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核准预算单位编报的采购计划,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受理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投诉。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4楼410室
联系电话:0476-3522496
15.国有产权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研究提出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2楼210室
联系电话:0476-3510470
16.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编报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研究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担保审核工作。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等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奖励办法,审查、监督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方案,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布局及战略性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国有企业进行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国有企业章程。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2楼204室
联系电话:0476-3523515
17.金融管理股。组织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金融形势监测分析,研究拟订金融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与并购重组。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按政策要求做好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指导、协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与管理,组织推动金融改革发展和金融开放政策落实。协调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区机构,研究拟订维护地方法人银行稳定运行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方法人银行风险状况研判会商,推动加强风险防控,协调风险应对处置,推动落实地方法人银行风险防范和处置属地责任。承担协调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引导和规范,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状况研判会商,协调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协同开展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负责推动地方金融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做好思想宣传、教育培训、党员管理、群团组织建设、统一战线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财政局3楼309室
联系电话:0476-3515399
(二)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1.赤峰市元宝山区金融服务中心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金融服务工作的主线,贯穿于金融数据统计分析、金融服务保障等全过程各方面。承担全区金融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全区防范处置化解金融风险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金融服务、金融企业党建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推进全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1.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财政保障中心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公共财政保障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提供财政信息化建设、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政府债务信息管理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等全过程各方面。为区财政局履行职责提供相关支持保障服务。负责财政信息化基础设施、财政数据中心、财政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落实财政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发展规划,承担财政指标、支付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等辅助性工作,协助国库管理部门进行财政预算执行、银行代理业务日常监控,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支付、会计核算和部门决算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收、非税收入报表编审、财政票据管理等辅助性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账务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负责区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拨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拨付,控制生活困难救助费用支出比例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录入、维护,专项资金项目库数据汇总、查询,预算统计分析、预算公开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等工作,提供预算定额、预算支出等相关政策咨询服务。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入库、维护、分析、监测和项目预算支出审核、项目库建设及政策咨询等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监督管理有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编制全区债务报告,负责政府债务风险分析、监测、评估,政府债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监控、咨询培训、数据统计等工作。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投资评审工作的主线,贯穿于部门预算项目评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等全过程各方面。执行预算评审操作规程和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承旦全区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对纳入评审范围部门预算项目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价。承担全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决(结)算评审。参与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运行监控中心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国有资产运行监控工作的主线,贯穿于国资国企监管服务、国有资本收益分析、国资系统网络信息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参与研究全区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调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等工作。承担全区国资国企监管服务业务数据的在线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等相关工作。承担区直国有资本收益分析预测、运行风险防控与研究工作。承担区直国资系统网络信息建设和维护等技术支撑及信息服务工作。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