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信访局是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元宝山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局。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中段
联系电话:0476-3522787
负责人:李伟东
单位地址: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中段(原热力收费大厅办公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476-3522333
邮政编码:024076
一、职责职能
区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协调指导信访工作、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
信访事项。承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访事项。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各镇乡街各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信访责任制情况,协调推进重要信访问题处理。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协调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关工作。拟订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负责协调指导区直其他机关、单位和各镇乡街信访工作,组织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区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协调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要求落实情况。
(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4个行政职能股室,1个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公文办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应急管理、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议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培训工作。负责区信访局网络安全、技术服务、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核、报备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中段
联系电话:0476-3522333
(二)办信室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来电和通过领导信箱、网络信访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向有关镇乡街、区直部门或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转送、交办、批办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区信访热线电话投诉、咨询工作。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各级各类信息系统的指导及推广应用工作。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中段
联系电话:0476-3538126
(三)督查复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综合研判全区信访形势,负责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信访事项的汇总督办、预测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责任划分及剥离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负责协调推进信访代办制工作,承担巡视巡察工作对接协调及转送、交办件的办理。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向区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中段
联系电话:0476-3538127
(四)接待室
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向有关镇乡街、区直部门或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自治区和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督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市重要节点、重大任务的信访保障工作。负责驻京、驻呼信访工作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我区进京、赴呼人员的接劝返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信访违法行为。统计分析群众走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信访舆情的承办、交办、督办工作。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中段
联系电话:0476-3538123
(五)元宝山区信访接待中心
元宝山区信访接待中心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信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一)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信访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来访登记接待、信访受理统计、上访隐患排查和协调处置、信访保障、信访秩序维护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为区信访局履行职责提供相关支持和保障服务。承担来访群众的登记、接待,信访受理、整理、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承担上访隐患排查预警,协调处置的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等敏感节点群众来访接待和信访保障工作。
(五)承担联合接访中心日常运行、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
(六)承担协调、联络区级和镇乡街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
(七)承担配合公安机关维护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大活动信访秩序,协助依法处理信访违法行为。
(八)完成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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