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负责人:刘翔鹏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单位地址: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东段实验小学东侧
联系电话:0476-5850016
邮政编码:024076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业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组织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实施全区相关标准,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六)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八)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九)按照管理权限规范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
(十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会议组织、综合文稿起草、文电处理、制度建设、安全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计、后勤保障、人事管理和退休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发布及舆情监控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协调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508
联系电话:0476-5850016
(二)就业促进股。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组织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审批和管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初级、中级)。落实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及法治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523
联系电话:0476-5850689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承担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和部分专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组织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515
联系电话:0476-5850131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全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全区工勤人员管理,承担年度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年度统计和全区事业、工勤编制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落实人才开发政策,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开展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513
联系电话:0476-5850189
(五)劳动监察股。贯彻执行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落实劳动保障工作制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综合性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计划,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员培训,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参与处理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协调处理涉及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办公地点:办公楼524
联系电话:0476-5850239
(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有关实施规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区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521
联系电话:0476-5850236
(七)工资福利保险股。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等政策,实施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各项工资福利业务的核定、审批、备案工作。组织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政策,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特殊工种的申报工作,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
办公地点:办公楼518
联系电话:0476-5850215
(八)工伤保险股。落实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对全区工伤协议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办公地点:办公楼105
联系电话:0476-5850223
(九)基金资金监管股。完善并落实就业、社会保险相关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督导疑点数据整改。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督,开展社会监督,受理投诉举报。负责机关及所属各单位预算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517
联系电话:0476-5850192
(十)劳动关系股。对全区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网上审核备案,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政策执行情况,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落实国家、自治区劳动标准,审核批准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负责劳务派遣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依法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风建设。
办公地点:办公楼517
联系电话:0476-5850192
三、二级单位
(一)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负责人:于天虹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单位地址:元宝山区平庄镇内环北路电业局东侧
联系电话:0476-5850269
主要职责: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主线,将之贯穿公共就业服务、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人力资源市场运营、失业保险经办等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信息发布工作。
3.承担全区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参与拟订并落实全区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发展规划。
4.承担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5.参与拟订并落实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和发展规划,承担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服务工作。
6.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承担创业担保贷款的业务经办工作。
7.参与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编制全区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开展失业预警监测,承担参保企业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8.承担人力资源市场运营工作。组织各类公益性人力资源招聘会、交流大会、博览会等。承担招聘考试、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推荐就业工作。
9.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制定就业信息网络发展计划,开展全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承担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工作。
10.承担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的鉴定、认定、考核,全区技能人才评价,技能人才评价数据库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开展全区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学教研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1.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赤峰市元宝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负责人:王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单位地址:元宝山区平庄镇长泰水务二楼
联系电话:0476-5850256
主要职责: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社保经办工作的主线,贯穿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办理等全过程各方面。
2.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工作。
4.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缴费核定、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保险关系转移、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初审和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审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审核、发放、调整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全区社保业务经办权限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统计维护及网络安全风险处置。
7.负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稽核审计制度、统筹基金超支预警报告等制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转。
8.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赤峰市元宝山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主线,将之贯穿于根治欠薪、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培训;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等职能。
3.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赤峰市元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主线,将之贯穿于为局机关提供服务保障、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裁决、仲裁文书档案管理和利用等全过程各方面。
2.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职责提供相关支持保障服务。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调解裁决权限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3.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分析等工作。
4.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5.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