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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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单位负责人:李景泉
财务负责人:王树军
编制人:刘伟鹏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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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制度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有关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实施交通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防范资金风险。负责区内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农村公路、国防公路等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全区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其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拟订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监督指导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出租汽车、公共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参与城乡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 ,监督指导船舶检测和船员管理。
(六)组织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权限制订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全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案件调查处理和行政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八)开展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开展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开展全区公路行业改革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审股、公路股、安监法规、综合运输股、规划建设股、审批股。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赤峰元平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部门本级、赤峰元平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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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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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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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赤峰元平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企业 |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2023年,我局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14117万元。其中公路建设项目4项14.1公里,新建桥梁2座,公路养护工程16项111.2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改造危桥5座,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库项目1个,目前,公路建设项目完成2项,公路养护工程完成16项,危桥改造工程完成1座,剩余新建桥梁及危桥改造6座未完成,预计11月中旬完工;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库项目未完成,预计11月中旬完工。
2.国道G614十家至东六家段公路项目,已完成市本级及自治区级工可研报告现场审查,并已获得交通运输厅审查会议纪要,争取年内调整为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新开工项目并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对于局部线路进行优化调整,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260亩,正在协调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补划调出。
3.S219平庄至安庆公路项目,项目由原来的自治区交通厅“十四五”规划研究项目调整为“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本项目工可研编制已经完成并通过市本级现场审查,准备迎接自治区审查。由于对路线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1170亩(初步统计),正在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将项目目前所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予以补划调出。
4.积极争取对现有农村公路进行提档升级,积极争取协调自治区交通厅、发改委,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治区同意将原规划的省道530老府至赤峰公路路线经红庙子延伸到我区,我区境内省道里程增加了19.1公里。同时需投资1.25亿元改造的元宝山工业园至元宝山花果山立交桥段9.7公里一级路、立交桥至风水沟段9.4公里二级公路有望近两年列入省道养护工程并获得更多的资金补贴,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此段公路划为省道后,每年至少还会得到上级100万元的养护资金。
5.按上级要求做好“十四五”中期规划调整工作,现在“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内共有农牧场通硬化路、提质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联网路等项目220公里,造价3.2亿元。
6.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2024年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提质改造、联网路、农牧场通硬化路、新建桥梁、农村公路候车厅、服务站等项目32个63.31公里,计划投资1211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6188万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4,583.9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348.09万元,增加 270.92%,变动原因:偿还工程款及前期费、元平路桥公司贷款利息;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226.17万元,减少 -21.1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4,583.90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583.9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226.17万元,减少 -21.10%,变动原因:偿还工程款及前期费、元平路桥公司贷款利息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4,583.9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583.9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226.17万元,减少 -21.10%,变动原因:偿还工程款及前期费、元平路桥公司贷款利息减少。
2.结余分配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583.9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51.31万元,占 77.4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32.59万元,占 22.53%;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583.9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432.71万元,占 9.44%;
本年项目支出 4,151.19万元,占 90.5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以饼图列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4,583.9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348.09万元,增长 270.92%,变动原因:偿还工程款、前期费及元平路桥公司贷款利息;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1,226.17万元,增长 -21.10%,变动原因:偿还工程款、前期费及元平路桥公司贷款利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3,551.31万元。与年初预算 1,235.8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287.3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6.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8.0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5.79万元,支出决算1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0.22万元,支出决算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未包含此项目。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21万元,支出决算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抚恤金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104.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96.5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26万元,支出决算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支付新冠疫情防控运输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4.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0.68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
交通运输支出类决算数为2071.81万元,与年初预算1191.25万元,相比增加880.56万元。其中:
1.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51.37万元,支出决算38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2.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 630万元,支出决算128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7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未包含工程款。
3.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农村公路客运站补贴。
(四)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类决算数为8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80万元。其中:
(五)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类决算数为 4.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4.09万元。其中:
1.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年初预算不存在含此项预算,此款为新能源公交车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432.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5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32万元、津贴补贴44.83万元、奖金6.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98万元、医疗保险缴费7.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4万元、退休费7.66万元、生活补助2.37万元、住房公积金14.32万元、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3万元。
(二)公用经费 27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49万元、印刷费0.58万元、咨询费2.8万元、水费3.39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4.14万元、取暖费2305万元、差旅费6.54万元、维修(护)费7.44万元、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劳务费157.65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3.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3,118.6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98.39万元。主要包括:取暖费1.42万元、劳务费96.96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2634.38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60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58万元。
(四)对企业补助385.83万元。主要包括:费用补贴385.83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26万元,支出决算 1.09万元,完成预算的 8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NaN%;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1.26万元,支出决算 1.09万元,完成预算的 86.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1.09万元,占 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09万元,接待14 批次,115 人次,开支内容:公务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35万元,增长47.08%,变动原因:2023公务接待比2022年公务接待有所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032.5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2,012.60万元,减少-66.09%,变动原因:偿还元平路桥公司贷款利息减少。其中:
(一)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款)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支出1032.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元平路桥公司贷款利息等。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73.8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4.98万元,增长 5.79%,变动原因:财政拨款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5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9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7.9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22 个,涉及资金 3118.5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2 个,涉及资金 1032.59 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公交车补贴”、“美丽河收费站闯卡阻车器”、“元平路桥第三季度贷款利息”等 2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118.59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1032.59 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通过自评,可以客观公正的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加强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完善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管理效益。根据工作性质申报立项依据,做到立项依据充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规范。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合理预算安排并落实修正绩效目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公交车补贴项目”“美丽河收费站闯卡阻车器项目”、“新冠疫情防控运输费项目”、等 22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元平路桥第三季度贷款利息”等 2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共 24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所有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3.元平路桥第三季度贷款利息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44分。全年预算数为137.19万元,执行数为137.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3年底,支付该项目137.19万元,用于偿还赤峰元平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贷款利息及基金投资收益。提升企业征信,债务率降低。
4.新冠疫情防控运输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1 分。全年预算数为 28.96 万元,执行数为 28.9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3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28.96万元,已经完成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保障车辆费发放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阻击疫情发展。
5.2023年农村牧区客运站运营补贴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1 分。全年预算数为 23 万元,执行数为 2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3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23万元,用于平庄汽车站促进农村客运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提升农村客运普遍服务能力。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新冠疫情防控运输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1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新冠疫情防控运输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项目名称:新冠疫情防控运输费
主管部门: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部门)
2023年新冠疫情防控运输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运输费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保障车辆费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截止2023年底,该项目资金支出28.96万元,已经完成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保障车辆费发放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阻击疫情发展。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的是为了降低部门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提高财政支出效率。通过绩效自评,完善项目的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时发挥效益。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2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96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2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9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2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96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8.96万元,到位28.96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28.9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保障车辆费。资金支出准确无误,支出审批程序规范,支出附件齐全,大项支出均经单位主要领导研究审核审议,资金支出规范手续合格,且未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支出,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要求。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与管理办法的同时,还制定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包含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制度,同时还制定了合同、采购、资产等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在制度上为项目提供了指导以及规范。本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财务制度执行严格,项目资金无违规行为,该资金管理状况良好。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样本运送车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000次,实际完成1564次,分值8,得分8。
2)流动采样车运输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45次,实际完成240次,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3)车辆质量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8,得分8。
4)运输样本保障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7,得分7。
3、时效指标
5)运输完成时限,目标值小于等于2月,实际完成2月,分值5,得分5。
6)年末资金执行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运输成本,目标值等于380元台次,实际完成380元台次,分值5,得分5。
8)送样转运车贴成本,目标值等于1750元,实际完成1750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9)不涉及,目标值不涉及,实际完成不涉及,分值5,得分2。
6、社会效益
10)保障民生安全,目标值有效保障,实际完成有效保障,分值10,得分7。
7、生态效益
11)不涉及,目标值不涉及,实际完成不涉及,分值5,得分2。
8、可持续影响
12)可持续发挥期限,目标值大于等于1月,实际完成1月,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3)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85%,实际完成85%,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1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1. 本项目立项实施根据区政府政策文件开展,项目报区财政局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不存在问题,2023年已实施完成新冠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保障车辆费发放内容。2023年度项目有序进行,保障了我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1. 本项目专款专用,统筹安排,按照计划管理,按照实际发生支付,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资金管理不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以后年度工作中,我单位将持续关注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管理工作与预算项目,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多与有关各方做好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反思此次工作过程中所犯错误,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身绩效工作,提高业务水平与能力,合理合规使用资金,规范进行会计核算,有效控制财务,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强化对项目绩效的落实工作,继续高质量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二)措施及办法。
1.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2. 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鹏 联系电话:0476-3510249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
1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