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5年 2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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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是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改革、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代表政府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
3、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队伍,落实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贯彻自治区和市有关公务员管理各项法规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政府部门所属股级事业单位干部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股级干部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干部管理权限内设置非领导职务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安排部署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发展、规范人才市场;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制定人员流动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6、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研究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标准及调控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
7、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措施,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措施,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和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9、研究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范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10、按照国家关于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推行执业资格证制度,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政策。
11、负责全区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各类企业工资的监控指导;调解行业之间的分配差距;规范企业工资收入支付标准;审核企业工资总额。
12、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办法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3、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并实施行政监督;组织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贯彻国家关于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则;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
15、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
16、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其他事情。
17、负责元宝山区失业保险、再就业、小额贷款、职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和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18、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研究拟订社会保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社会保险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19、负责社会保险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等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社会保险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行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及赤峰市元宝山区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
(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87人,现有在岗职工86人,退休人员38人。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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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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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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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赤峰市元宝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本级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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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赤峰市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本级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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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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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区人社局预算收入5676.98万元,比上年1194.28万元,增加4482.7万元,增幅375.3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2025年,区人社局支出共计5676.98万元,比上年1194.28万元,增加4482.7万元,增幅375.35%。其中:基本支出1271.79元(其中:人员经费1154.95万元,公用经费116.86万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调资政策导致;事业单位经营费用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676.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56.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502.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53.19万元。主要用于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54.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99.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8 万元,增长8.1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3万元,增加29.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增长增加5.8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3万元,增长36.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3万元,增长36.62%。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万元,本年度列入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16.8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调资。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车1辆、机要应急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本单位进行绩效目标申报项目13个,公开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1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预算4405.1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总表在附件中上传)。
五、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人社局2025年预算安排项目1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4405.19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405.1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单位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忠泽 联系电话:0476-5850192、1514714855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xlsx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