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区统一战线各项工作的主线、作为推进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贯穿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社会人士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的统一战线工作、侨务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各民族坚持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理念。
2.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区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3.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4.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区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5.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6.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7.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8.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9.统筹协调民族工作,统一领导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10.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1.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12.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13.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14.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5.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领导工商联党组织,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管理工作。
16.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1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范围为本级预算。
(一)区委统战部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1.领导职数: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其中,1正:常务副部长1人,1副:副部长1人。
2.内设机构:根据《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元党办发〔2024〕60号)规定,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综合股、民族宗教工作股、党建办。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一个:赤峰市元宝山区统战工作服务中心。
3.人员基本情况:编制人数17名(行政编制6名、行政工勤1名、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数14名、离退休人数7名。
(二)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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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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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收入260.75万元,比上年237.25万元,增加22.09万元,增幅9.3%,主要原因:政策变化和人员调资政策导致;
2026年,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支出共计260.75万元,比上年237.25万元,增加23.5万元,增幅9.91%。其中:基本支出201.79元(其中:人员经费186.08万元,公用经费15.71万元),比上年增加6.63万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政策变化和人员调资政策导致;项目支出58.96万元,比上年增加16.88万元,增幅40.11%,主要原因是2026年政策变化导致;事业单位经营费用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0.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1.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12.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31万元。主要用于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日常工作运行费用以及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人员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人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6.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本年预算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3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增加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正常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我单位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9.81万元,比上年20.18万元减少0.37万元,下降1.8%。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6.58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5万元、劳务费1.55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9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2.7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6年政策变化。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6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预算,本单位进行绩效目标申报项目11个,公开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1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22.73%。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预算58.9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总表在附件中上传)。
五、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6年预算安排项目11个,项目预算总金额58.96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58.9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单位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达拉夫 联系电话:0476-351108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