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403011568734U/2023-04883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发布机构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元政办发〔2023〕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年7月3日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3011568734U/2023-04883 |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发布机构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元政办发〔2023〕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年7月3日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元政办发〔2023〕1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委办局:
《元宝山区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23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3日
元宝山区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元宝山区建设“一城三基地”的战略定位,推进工业、城市、人口人才及生态环境“四个再造”。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建设元宝山区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现代化气象观测、预报、服务、创新、和治理体系,气象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工业安全气象、生态与农业气象、气象遥感、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到2035年元宝山气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气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全面建成满足需求、特色鲜明、技术先进、充满活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更加显著,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健全快速响应、高效联动的多部门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完善基于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自动停工停产停课停运机制。强化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服务和联防联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个人、企业参与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活动。(区应急局、区气象分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牧局、区林草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成全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强化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健全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拓宽农业保险气象服务领域,为灾害损失评估、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开发和理赔提供技术支撑。(区气象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农牧局、区应急局、区林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3.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优化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制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标准,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性和精准度。健全三大运营商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绿色通道”,加强新闻媒体、应急广播和通信运营企业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加强偏远地区的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建设。落实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社区。(区气象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加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气象服务绿色发展的保障作用
4.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服务。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元宝山区全域生态气象综合立体监测站网,实施生态气象和遥感应用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修复气象监测评价,开展极端气候事件和气象灾害对生态安全影响的预警服务。应用高分辨率气象卫星遥感和气象条件影响评估技术,开展城市热岛等气象监测和风险预警。(区气象分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区林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5.科学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沙尘暴等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体系。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空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预报能力,提升预报准确率。强化气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提升重污染天气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气象保障能力。(区气象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6.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对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的分析研判,拓展气候资源承载力评估业务,逐步面向水资源、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产业布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影响评估。建立重大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与修复、国土空间规划、气候适应型城市和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业务体系,开展全区范围内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等气候可行性安全论证。(区气象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加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7.做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建立精细到乡镇街道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产品体系,强化农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完成农业种植结构卫星遥感普查,应用自治区农业气候区划和主要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成果,服务农区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农业灾害保险理赔等工作。打造乡村旅游康养等特色气候品牌:“气候好产品”、“天然氧吧”等。强化农区特色产业气象服务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区气象分局,区农牧局、区文旅体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8.服务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健全农畜产品生产专业气象服务体系,开展精细化农业影响预报与气象灾害预警业务。建立覆盖主要粮食作物、重要农畜产品、主要特色经济作物的农业气象服务技术体系。提升卫星遥感监测评价能力,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气象服务和设施农业气象服务。(区气象分局,区农牧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建设,提升生态修复型人影业务能力
9.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坚持科学、精准作业。调整作业布局,优化作业流程。针对重点农业经济生产区,增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频次。围绕重点河流等水源涵养地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业务。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干旱、冰雹等重大灾害及重大应急保障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机制,提升快速应急保障能力。(区气象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牧局、区应急局、区林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10.强化安全作业和安全监管。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体制。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安全作业能力。强化人影物联网管理系统,加强装备、弹药及人员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气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水平
11.推进重点行业气象服务。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与区划,服务和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逐步建立交通气象监测站网,深化交通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开展旅游景区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风险排查,建立重点景区旅游气象服务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区气象分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12.提高城市气象保障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数字气象融入城市运行建设。做好城市综合交通、旅游、供热、清融雪等专项气象服务。完善城市内涝监测体系,建立多部门内涝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区气象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13.做好民生气象服务。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发展。研发花粉过敏、高温中暑等健康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利用各类新媒体途径,围绕衣、食、住、行等提供生活气象服务。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气象安全意识和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区气象分局,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六)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
14.强化气象关键技术应用能力。推进预报预警关键技术本地化研究,提高中国气象局高分辨率智能网格产品、气象卫星和雷达数据应用能力。提升灾害性天气尤其是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强化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在多领域本地化应用。(区气象分局负责)
15.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围绕高分辨率卫星应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人工影响天气、强对流预报预警等重点领域,跨地区、跨部门、跨学科开展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推进科研业务深度融合、部门企业深度合作的研究型业务新发展格局。(区气象分局负责)
(七)加强现代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水平
16.发展精密观测。完善重要天气气候区、气象观测薄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经济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开展无人机遥感监测,提升典型区域生态综合监测能力,强化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区气象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17.发展精准预报。依托中国气象局智能网格预报系统,制作高分辨率实况产品、实况再分析产品,开展实时观测资料综合应用实况业务。加强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提高暴雨(雪)、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区气象分局负责)
18.开展精细服务。发展基于影响的决策气象服务,健全分灾种分用户的决策服务供给体系。提升决策服务产品质量和效益,完善决策服务产品发布渠道。推进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和服务提供方式的多元化,打造智能化、按需推送的公众气象服务新模式。建立规范高效的专业气象服务管理运行机制,推进专业气象服务规范化、流程化、业务化。(区气象分局负责)
19.提升气象信息安全防控能力。提升气象通信网络传输速率,确保数据时效性。提高信息安全防控能力,加强气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建设,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网络安全系统与业务系统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区气象分局,区发改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我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资金支持,特成立元宝山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我区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
组 长:李宗萌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磊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孟凡夫 区气象分局局长
成 员:黄建军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董 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雪松 区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主任
孙中宇 区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主任、区水利局副局长
郭 伟 区农牧局副局长
李 峰 区应急局副局长
贾长青 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宝军 区科技局副局长
杨 磊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吕金良 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王秀国 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副局长
李成玉 区林草分局副局长
鲁占文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浩然 区文旅体局副局长
李玉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丛龙宾 区卫健委副主任
于 洋 区农牧局副局长(协助乡村振兴工作)
常戈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秦 岭 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光明 区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陈天达 区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葛建英 区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二)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和政府购买气象服务力度,将地方气象事业运行和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气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加强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气象法规体系,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雷电灾害防御等方面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贯彻执行工作。加强气象标准化建设和落实应用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围绕城市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等内容,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气象有关标准应用。(区气象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力度,强化专家队伍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纳入人才工程(计划)、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的范畴,落实科研项目、生活保障等有关待遇。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地方科研项目体系。深化气象与行业部门合作,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区气象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加强工作评价。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强化工作评价,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科学有效落实。(区气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印发
解读链接:关于对《元宝山区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元宝山区气象分局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