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区本级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说明
 


        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间,减少跑动次数,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元宝山区政数局组织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对区本级实施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审查和确认,形成了区本级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将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为方便社会监督,如对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zwj3509756@163.com,电话:0476-3509756。    
      
       

2024年9月

 

 
  分部门清单  
税务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应急局 医保局
消防救援大队 文旅体局 卫健委 区委宣传部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司法局 水利局 市场监管局 人社局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农牧局 民委 民政局 林草局 教育局
交运局 元宝山区公积金中心 发改委 综合执法局 残联
财政局 元宝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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