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两起特种设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警示,推动全社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
案例一:使用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案
2025年5月,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钢材经销处检查,发现该单位一台在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未经首次检验。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2025年7月,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使用未经首次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气瓶进行充装案
2025年5月,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单位充装完成12只非自有产权气瓶。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2025年7月,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继续聚焦特种设备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风险隐患,坚决守护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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