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见习单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见习单位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同时鼓励见习单位用自有资金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见习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每月补贴数额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服务对象:
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见习单位需能够提供10个以上的见习岗位,且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经办渠道:
单位到元宝山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储备单位吸纳储备人员,与储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且工资金额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储备人员储备期间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储备期为24个月。
服务对象:
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至申请日成立二年以上的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够长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并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且工作岗位具备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经办渠道:
单位到元宝山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失业保险政策
1.稳岗返还
政策内容: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 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服务对象:
元宝山区内企业
经办渠道:
1.免申即享
2.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内容: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保费3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服务对象:
元宝山区内企业
经办渠道:
1.免申即享
2.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创业政策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5.元宝山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实际利率执行1年期LPR。
6.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7.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服务对象:
1.经营场所地址在元宝山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经办渠道:
申请企业可到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201室进行政策咨询并提交申请资料。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补贴范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
2.补贴要求: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现单位就业并进行单位就业登记;以单位就业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至退休,其余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4.补贴标准:单位吸纳社保补贴标准为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服务对象: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经办渠道:
用人单位向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补贴范围: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2.补贴要求: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规定;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实现单位就业并进行单位就业登记;以单位就业形式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期限: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4.补贴标准:企业补贴标准为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服务对象:
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经办渠道:
用人单位向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