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元宝山区水利局拟定了《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强化农业机电井管理及水费缴纳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依照相关要求,于2024年3月20日至4月3日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现公布期结束,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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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水利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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