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森林防灭火的命令

发布日期:2025-09-23 11:31 来源:区人民政府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本命令:

一、防火期和高火险期

每年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10月15日至翌年5月15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戒严管制范围

全区范围内森林防火区。

三、压实防灭火责任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草长制,层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书,构建严密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深化宣传教育

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宣传车和村村通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火源治理

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事前发力,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好重点时段、守好重点区域、盯好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严管农事林事、施工作业、生产运输、游玩祭祀等各类野外用火行为,“疏堵结合”抓好源头管控。防火期内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生火取暖、焚烧垃圾等非生产用火和烧灰积肥、炼山、烧荒、烧秸秆、烧茬子、烧田埂地坝等农事用火。

(二)野外生产用火须经区林草局审查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责任人、做好防救准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三)严禁进入防火区的人员车辆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必要时要采取加装“防火帽”防范机车跑火、封闭货车车厢防止可燃物洒落等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汽车司乘人员和乘客向车外抛掷火源。

(四)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五)各巡逻巡护岗位等要全天候值守,严格管控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车辆。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防灭火检查,遵守防灭火规定,履行防灭火义务。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预警监测

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气象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塔台瞭望、地面巡逻、视频监控、电话接警、舆情监测等手段,全天候、立体化对全区境内外各类火情进行监测,因险施策、因险设防。区应急、林草、气象等部门加强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和联勤联动,一体化开展预警监测、信息共享、火情报送、队伍调动指挥、联合勤务等工作。

七、强化应急处置

防火期内,各镇乡、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类扑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强化预案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物资、机具和装备储备,确保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严格规范信息报告,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重点时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专业指挥、统一指挥,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做好群众疏散转移工作,坚决避免让群众直接上火线,禁止老人、未成年人、学生等参加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和次生灾害发生。

八、严格督导查处问责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林草局要加强防灭火督导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区公安分局要持续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责令补种树木。森林高火险期间,违反命今擅自野外用火的,由公安机关按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予以严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5日以上1O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对防灭火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组织扑救不及时等造成重特大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野外防灭火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举报奖励方式

举报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或提供破案线索并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依法处罚的,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