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赤峰市第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0476-3530027
联系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北环农委综合楼。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赤峰市第二项整改任务
赤峰市元宝山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赤峰市第二项整改任务
单位:元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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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2021—2024年,核实国家下发林地问题图斑1689个、草原问题图斑1032个,涉及违法占用林地和草原311公顷、1053.6公顷,毁林毁草问题多发频发。(2021—2024年,核实国家下发元宝山区林地问题图斑84个、草原问题图斑6个,涉及违法占用林地和草原41.7435公顷、3.3343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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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及措施 |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2021—2024年国家下发林地草原问题图斑核查处置,充分发挥林草长制作用,强化林草资源监督管理,遏制毁林毁草问题多发频发态势。 整改措施: (1)积极推进问题图斑核查处置工作,2026年3月底前完成2021—2024年国家下发林地草原问题图斑整改。 (2)将国家下发林地草原问题图斑整改工作纳入林草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3)针对破坏林草资源问题严重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惩戒措施,遏制毁林毁草问题扩大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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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积极推进2021—2024年国家下发元宝山区的84个林地问题图斑和6个草原问题图斑的核查处置工作,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国家下发我区林地草原问题图斑案件查处和整改恢复植被工作。 (2)为促进问题整改时效和质量,将国家下发林地草原问题图斑整改工作纳入林草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并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