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1 19:35 来源: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对叶赤线K119+438.66平改立引道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事项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移县道X184全长约1.048公里(其中包含7-30米公铁立交桥,引道长约0.838公里),关于工程界面划分如下:(1)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负责0.838公里的引道全部工程,7-3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中的4孔桥(1237)。引道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采用12.0米,路面宽11.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量包含:征地77.84亩,拆迁砖房796平方米,砖墙216米,水井2口,检查井5口,特殊路基处理365米,路基土方数量88.926千立方米,路面工程9.168千平方米,路基边坡植草581.5平方米,拱形骨架2033.5立方米,混凝土护坡119.6立方米,分离立交桥120米,涵洞1道,平面交叉2处,改路5处总计1356米,改渠一处长106米。(2)铁路部门:负责7-3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跨越铁路的3孔桥(456)

2.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玉皇村。

3.建设单位: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4.总投资:3693.8598万元,资金自筹。

二、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面谈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三、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立杰 联系电话:18847620433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晨光二期东门,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476-353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