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股、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元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元联双办发〔2024〕1号)、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计划
2024年度我局计划发起五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其中四次联合检查、一次部门内部检查,参与一次联合检查。
(一)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检查(2024年5月至7月)
1. 发起部门及配合部门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抽查事项
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经营服务;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经营服务,发布虚假信息、签订不实就业合同,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及其他证件,收取押金等;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二)夏季根治欠薪行动施工企业用工检查(2024年5月至6月)
1.发起部门及配合部门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农牧民工及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抽查事项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工程款与工资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总包银行代发工资、维权公示制度检查。
(三)冬季根治欠薪行动施工企业用工检查(2024年11月2024年至次年2月)
1.发起部门及配合部门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农牧民工及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抽查事项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工程款与工资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总包银行代发工资、维权公示制度检查。
(四)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检查(2024年3月至12月)
1.发起部门及配合部门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抽查事项
企业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五)“多报合一”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2024年7月至11月)
1.发起部门及配合部门
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抽查事项
用人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六)“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3月至12月)
1.发起部门及配合部门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抽查事项
检查企业是否跟劳动者合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计划录入系统。检查前,登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相应的双随机抽查计划,确定抽查范围、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内容,检查执法人员名单。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参与部门共同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当次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系统自动生成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相对应的《执法检查表》。
(三)检查方式。执法检查人员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方式检查,并填写检查文书。
(四)抽查结果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履行审批程序后,必须在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系统归集至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建立并保存抽查档案。各部门按本部门管辖范围和检查内容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和证据材料,建立抽查档案。
三、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
(一)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后续处理工作。
(二)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三)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对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1.元宝山区人力资源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
2.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股室(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