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汇森木材经销有限公司等54户企业(名单附后):
赤峰汇森木材经销有限公司等54户企业(名单附后)因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我局于2024年5月27日依法对该54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赤元市监处罚〔2024〕038号)。
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查无下落,本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doc.doc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