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我局将此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和利害关系人公示,征求有关意见,公示期限为7天。相关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限内可将意见报送我局或提出听证申请,如无意见,公示期后我局将依法核发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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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心路社区居民活动用房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元宝山青年路东侧、平丰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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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元宝山区云杉路街道办事处 |
建筑性质 |
新建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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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 |
9557.92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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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建筑面积 |
436.31平方米(其中,现有建筑面积171.0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65.26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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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效果图 | |||
公示网址:www.ybs.gov.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3509923
特此公告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2024年6月7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