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13 16:35:16
字号:大中小
保存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公告。
附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息表.xlsx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