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纳税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截止目前2023年纳入信用管理户数:4189户,其中,3893户企业参与信用评价工作,296户不予评价。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中,A级纳税人180户,B级纳税人1722户,M级纳税人1667户,C级纳税人65户,D级纳税人259户。无纳税信用修复户,转参评1户。并对纳税信用良好企业实施守信激励,对信用较差企业实施失信惩戒。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 得分90分以上的: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 分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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