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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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疏干水供水工程(扩建)建设管理处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6月2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水利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