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我局将此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和利害关系人公示,征求有关意见,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限内可将意见报送我局或提出听证申请,如无意见,公示期后我局将依法核发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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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道219线K190+770-K202+077段公路养护工程(含自然资源分局档案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平庄西城区金山路南段西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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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
建筑性质 |
新建永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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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 |
18486.01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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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建筑面积 |
3849.34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29.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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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0.19 |
建筑密度 |
1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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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20% |
停车位 |
69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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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效果图 | ||||
公示网址:www.ybs.gov.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3509923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