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各股(队)、室,统计调查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现将《赤峰市元宝山区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赤峰市元宝山区统计局
2025年3月12日
赤峰市元宝山区统计局2025年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赤峰市统计局和元宝山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本年度统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制定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方式
(一)重点执法监督检查。结合自治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对通过赤峰市统计局移交、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各专业股室反馈等渠道获得的统计违法线索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
(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按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家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是否存在入库资料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同时,抽取部分已退库企业进行核查是否符合企业退库标准。
(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报送的执法检查指标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和拒报现象等。
(三)统计数据的逻辑性。调查单位各主要统计指标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依据,是否做到不重不漏。
(四)检查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等问题。
三、具体安排
本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从7月10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执法检查单位最低数量。依据市统计局2025年下发的执法检查企业基础数量标准确定,全年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不少于10家。
(二)检查专业、指标及报表期别。统计执法检查单位要覆盖表内所有专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增加其他统计指标作为统计执法检查指标。
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统计指标及期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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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 |
主要执法指标 |
报表期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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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 |
2024年年报或2024年12月定报数;2025年定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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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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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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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营业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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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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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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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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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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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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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上服务业 |
营业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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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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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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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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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折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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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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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研发 |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程序。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做到执法全程留痕。
(二)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与各专业的协作配合,各专业工作中发现的数据异常指标、数据异常单位等统计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统计执法监督大队。
(三)严肃追责问责。按照“三个一批”要求,依法依规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统计违法线索材料,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