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5-13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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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赤峰市宝龙采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书》已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经元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间无异议,按照规定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