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应按要求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马架子村杨家店北梁原有公墓北侧及西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16782.17平方米,其中停车场占地面积9097.07平方米,设180个停车位,种植柳树115棵、新疆杨112棵、糖槭23棵。道路面积1006.79平方米。办公区占地面积4135.07平方米,含办公用房671.64平方米、仓库52平方米、车棚208平方米。墓穴区占地面积2062.28平方米,建600个小于1平方米的墓穴。蓄水池用地480.97平方米,容量50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公示对象
周边受影响群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
三、公示主要事项
征求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
四、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意见。
五、评估主体单位
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元索 联系电话:0476-3565998
六、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内蒙古纳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欣月 联系电话:0476-8165999
邮箱:nmgndgczx@163.com
七、公示周期:公告日起15天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