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8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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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指农〔2025〕53号)文件精神,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共收到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特此公告。
公告期为10天(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公告单位: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0476-3566500、ybsz3566500@163.com
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