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5〕69号)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查、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了复核,现决定对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社会化正高级教师资格的胡宇静等4名同志、副高级教师资格的于绍华等83名同志、申报基层高级教师资格的李文静等16名同志予以公示;对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讲师资格的田野同志、申报助理讲师资格的宋清妍等2名同志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评审申报情况有疑问的,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区教育局纪检组或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 13704762856;13704763688
来信、来访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哈河街中段,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三楼304室。
附件:附件1.2025年教育系统申报社会化副高级、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公示.xlsx
附件2.2025年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的公示.xlsx
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