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元宝山区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1.建设规模
填埋场设计总用地面积24325.874平方米,年可填埋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等建筑垃圾2万吨,设计总库容10万立方米,预计服务年限8年,工程规模为V类建筑垃圾填埋场。
2.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24325.874平方米,其中填埋库区面积16764.92平方米,其他区域面积7560.954平方米。
(1)建设环场截洪沟422.2米,收集竖井4眼,污水导排管727米,填埋区作业道路400平方米。垃圾坝253米。地下水监测井5眼。
(2)门卫一栋,建筑面积27.04平方米,洗车台一处15平方米,洗车台配套沉淀池1座15立方米,1000立方米污水调节池1座,防风抑尘网(兼做围墙)411米,电动大门1座,30t全自动汽车衡1台,入场道路140平方米,停车场247平方米。
(3)推土机1辆、压实机1辆、洒水车1辆。
3.建设地点:项目场址位于赤峰市平庄镇新景村(组)东北侧。
4.建设期限:总工期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0月。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49.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55万元,预备费90.57万元。
6.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利益相关群体。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单位
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展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18204761579
邮箱:zhantu86@126.com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B座
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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