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赤财指农〔2024〕73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指农〔2024〕1176号)的文件,现对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调整下达,调减区农牧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区民委253万元;下达平庄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6万元(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4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66万元),下达风水沟镇8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87万元),以上款项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相应科目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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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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