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自治区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内发改体改字〔2025〕167号),为畅通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渠道,推动元宝山区进一步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特设立举报渠道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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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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