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5-12-19 1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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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增收作用,依据《赤峰市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赤乡振发〔2022〕65号)文件要求,经过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区级复审核查等程序,拟认定赤峰市元宝山区稷丰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就业帮扶车间。
赤峰市元宝山区农牧局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