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镇煤炭交易市场国有地块土地现使用人:
为规范元宝山镇现有煤炭经营场所散乱现状,解决扬尘污染环境问题,改善周边环境质量,促进煤炭市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元宝山镇四合村周边符合规划、符合土地性质、集中连片的煤炭经营企业进行环保达标提升改造,规划建设煤炭交易市场,将煤炭经营企业统一纳入到规划范围内集中规范经营。依据《元宝山镇煤炭交易市场一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元宝山镇煤炭交易市场国有地块土地现使用人限期缴纳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建设保证金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纳范围
元宝山镇煤炭交易市场一期国有土地片区规划范围。
二、缴纳对象
元宝山镇煤炭交易市场国有地块土地使用现状情况公示(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3月3日-3月9日)中,经公示无异议的国有地块土地现使用人,具有优先租赁现占用地块资格,为本公告缴纳对象。缴纳对象需按照公示中地块面积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建设保证金。(公示后根据实际需要确需调整的以调整后面积为准)
三、缴纳标准
(一)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租金
根据估价结果,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为每亩6000元(不含土地使用税),面积以公示面积为准。租赁期限为20年,首次一次性缴纳5年租金,后续租金一年一付,经营期间经项目实施单位同意后可以转租,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有意愿可以继续租赁,如无意愿继续租赁,限期将地上附着物自行拆除后交回土地,如逾期不拆,由项目实施单位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二)建设保证金
建设保证金缴纳标准按照公示地块面积每平方米100元, 承租人按照相关要求开工后根据建设进度返还保证金,开工建设返还30%,厂房封顶返还40%,竣工后返还30%,期间不计利息。
四、缴纳时间和方式
缴纳对象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建设保证金足额缴纳到赤峰市元宝山区鼎益煤炭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鼎益煤炭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元宝山支行
账 号:4201701220000000017365
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建设保证金的缴纳对象,视为确认使用现占有地块。持相关缴费凭证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按照相关标准在原址提升改造进行建设。
逾期未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建设保证金,视为缴纳对象自愿放弃该地块租赁资格,限期15日内腾出现占用地块,由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竞拍方式租赁该地块。未在规定期限内腾出地块交回土地的,由区直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运营公司职责
运营公司负责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前期手续办理、土地租赁和部分土地竞租、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购买洒水车、清扫车及后续维护服务。
六、入驻煤炭交易市场经营企业职责
(一)按相关标准在原址提升改造行规范化建设。
一是煤炭经营场所应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审批要求建设。煤炭贮存、分选、装卸均应在封闭储煤棚内进行。
二是封闭储煤棚建设应经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同时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均应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煤粉尘属于易爆粉尘,封闭储煤棚内应安装易燃易爆报警装置及喷淋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四是场区内运输道路应硬化,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可用于降尘,煤炭分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二)地块内场地平整,水电设施由入驻煤炭经营企业自行解决。
(三)建设要求。封闭储煤棚建设面积不小于地块面积的60%,檐口高度≥10米,储煤棚建设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设置防爆安全预警设施;每栋储煤棚四周建设环形消防车道,宽度≥4米,结构采用C30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井;厂区四周设置钢架防尘网,道路两侧高度≥4米,厂区间隔≥2米,厂区间隔防尘网有相邻地块经营企业共同承担;厂区内要合理分区,不同煤种分开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厂区内地面应硬化处理,地面坡度不小于3%,以利于排水。
(四)煤炭经营企业在运营中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年度承担缴纳租赁地块土地使用税和相关税费。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建设集煤炭交易、加工、仓储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市场,非煤炭交易企业不得入内。入驻本市场的企业不得在本市场内进行煤炭经营以外的经营活动。
(二)入驻本市场的煤炭经营企业须履行相关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依法经营。否则运营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直至无偿解除合同,清除场地。
(三)入驻煤炭经营企业需要充分了解本地块情况,自行解决地块内纠纷。
联系人:高爽 刘燚鑫 04763565900
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赤峰市元宝山区鼎益煤炭产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