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注销崔彩霞西医诊所,现公告如下:
1.注销机构名称:崔彩霞西医诊所
2.登记证号: PDY60054115040317D2112
3.诊所类型:普通诊所备案
4.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崔彩霞
5.地址:平煤新楼区20栋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注销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正式下发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
电话:0476-2245813
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