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拟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拟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概况
1.拟决策事项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2026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事项
2.拟决策事项概况:赤峰市元宝山区2026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事项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4400公顷。其中拟征收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0.0685公顷;拟征收元宝山区平庄镇向阳村集体土地0.3715公顷,地类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二、拟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存在的影响
拟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存在决策主体、内容、程序是否合法,能否为本地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劳动就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产生有利效应,是否合乎情理和常规,是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人文风俗习惯、群众生活需求相适应,是否兼顾了本地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定群众受益决策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相关或类似群体攀比等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拟决策事项实施影响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方式与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拟决策事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苏伟棋 联系电话:0476-2782321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5122294150 邮箱:yltx55@163.com
特此公示
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30215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