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对元宝山镇四合村土地复垦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事项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1)核心复垦面积:项目总复垦面积28公顷(420亩),项目共分两期复垦,其中一期复垦200亩、二期复垦220亩,矿坑边坡坡修复面积4.5公顷(67.5亩),坑底回填整平面积23.5公顷(352.5亩),管护道路及配套设施占地1.8万平方米。(2)工程建设体量:完成矿坑土方挖填平整75万立方米,利用改性磷石膏回填375万立方米;砌筑截排水渠1.6千米,建设蓄水池1座(总容积300立方米);实施边坡锚杆支护3.5万根,格构梁浇筑1650米,铺设防渗膜30万平方米;配套堆土场地120亩地,及新建进出场道路3公里。
2.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四合村境内。
3.建设期限:2026年7月20日至2030年7月19日。
4.总投资:2692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8076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18844万元。
二、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面谈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三、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立杰 联系电话:18847620433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晨光二期东门,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476-353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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