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对内蒙古自治区平庄矿区总体规划(修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事项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平庄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规划主要内容:本次规划修编确定平庄矿区范围包含元宝山煤田的北山片区、元宝山北片区、元宝山南片区及平庄煤田的北片区和南片区,规划总面积约89.44km²。截止2024年12月31日,矿区保有煤炭资源量约10.94亿吨。共规划9处井(矿)田(其中露天矿2处、井工矿7处),总建设规模23.55Mt/a,同步配套建设相应规模选煤厂,原煤入选率100%。规划内容涵盖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供电、供水、供热、运输、辅助设施及生活区等。
3.规划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涉及风水沟镇、元宝山镇、美丽河镇、平庄镇等)。
4.规划总投资:矿区基本建设总投资约82290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面谈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三、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赤峰市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立杰 联系电话:18847620433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晨光二期东门,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476-353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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